一、采購單位:東莞(韶關)產業(yè)轉移工業(yè)園管理委員會
二、采購項目編號:FEGD-CT16585
三、采購項目名稱:莞韶城三期(東區(qū))基礎設施項目承接主體單位采購項目
四、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996400000元(暫定價,最終的政府購買金額以雙方簽訂的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為準。)
五、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內容 | 數量 | 項目性質 | 服務期限 |
莞韶城三期(東區(qū))基礎設施項目承接主體 | 1家 | 政府采購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年(暫定,最終服務期限以雙方簽訂的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為準。) |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1、莞韶城三期(東區(qū))基礎設施項目承接主體單位采購項目是莞韶城基礎設施項目配套工程建設,項目時間緊,任務重,資金需求量大,涉及問題較復雜,為加快推進項目的實施,現擬由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為莞韶城三期(東區(qū))基礎設施項目承接主體單位。
2、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符合《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該公司了解并熟悉項目情況,有利于加快項目的建設進度,并能夠按要求完成融資,協調好各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采購人申請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3、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韶府復〔2016〕63號文的相關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該項目屬于上列第1種情形。
七、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韶關市沐溪大道168號東莞(韶關)產業(yè)轉移工業(yè)園高新技術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大樓9樓。
八、專家論證意見
(一)各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1.專家1姓名:黃群初;工作單位:韶關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市政設計研究院;職稱:高級工程師
意見:由于該項目時間緊,建設任務重,資金需求量比較大,涉及問題較復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為加快項目建設,采用單一來源進行采購的方式符合相關政策和具有必要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2.專家2姓名:李凱翔;工作單位:韶關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職稱:高級工程師
意見: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全資國有企業(yè),該公司了解并熟悉項目情況,項目經驗和統(tǒng)籌管理經驗豐富,有利于加快項目的建設進度,并能夠按要求完成融資,協調好各方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3.專家3姓名:周建國;工作單位:廣東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稱:高級工程師
意見: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韶府復〔2016〕63號文的相關規(guī)定和考慮該項目的特殊性,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融資、建設、運營能力,技術力量雄厚,作為承接主體,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及管理,有利于項目的順利完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4.專家4姓名:龍榮岐;工作單位:韶關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職稱:高級工程師
意見: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從事土地開發(fā),投資、經營基礎設施等業(yè)務,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全資國有企業(yè),符合《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韶府辦〔2016〕20號)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的規(guī)定,并具有較好的融資條件,通過市場化運作,為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籌措積累資金,能加快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5.專家5姓名:孟永寧;工作單位:韶關市新鴻達城市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職稱:高級工程師
意見:由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作為承接主體,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3〕9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4〕33號)的有關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二)專家小組綜合意見:
1、由于該項目時間緊,建設任務重,資金需求量比較大,涉及問題較復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為加快項目建設,采用單一來源進行采購的方式符合相關政策和具有必要性。
2、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全資國有企業(yè),該公司了解并熟悉項目情況,項目經驗和統(tǒng)籌管理經驗豐富,有利于加快項目的建設進度,并能夠按要求完成融資,協調好各方工作。
3、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韶府復〔2016〕63號文的相關規(guī)定和考慮該項目的特殊性,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融資、建設、運營能力,技術力量雄厚,作為承接主體,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及管理,有利于項目的順利完成。
4、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從事土地開發(fā),投資、經營基礎設施等業(yè)務,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全資國有企業(yè),符合《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韶府辦〔2016〕20號)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的規(guī)定,并具有較好的融資條件,通過市場化運作,為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籌措積累資金,能加快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5、由韶關東龍實業(yè)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作為承接主體,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3〕9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4〕33號)的有關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項目可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因此,論證小組建議對該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自2016年8月11日至 2016年8月17日止。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人:東莞(韶關)產業(yè)轉移工業(yè)園管理委員會
地址 :韶關市沐溪大道168號
聯系人:杜工 聯系電話:(0751)8280321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 或韶關市湞江區(qū)五里亭耕進商貿城B區(qū)65-68號3樓
聯系人 :楊小姐 聯系電話 :(0751)8115118或(020)83642820
(三)財政部門:韶關市財政局
地址:韶關市惠民北路18號
聯系人:馮先生 聯系電話:(0751)8177020
發(fā)布人:東莞(韶關)產業(yè)轉移工業(yè)園管理委員會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 2016 年8月10日